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
私家车报废不再看“年龄”
本报记者 吕宁 通讯员 段斌
5月1日起,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正式实施,私家车的报废年限没有了,改成了60万公里的行驶上限。而此前,最长使用年限是15年。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私家车取消报废年限”等问题,5月2日记者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车管所采访。
车辆行驶60万公里引导报废
“原先私家车的报废年限是15年,从5月1日起,改成60万公里的行驶上限,如果每次车检都合格的话,不少私家车车主就能更久地驾驶自己的汽车了。”交警大队教导员吴水良告诉记者。
“去年,我的车大概跑了2万公里,按60万公里行驶上限,如果汽车的年检都合格的话就可以跑30年了,比之前的15年年限整整提高了一倍。”正在交警队处理事情的私家车车主刘先生主动跟记者聊了起来。他说在网上注意到这条新规了,“现在的法律法规更加人性化了,老爷车不仅欧美国家有,只要对汽车保养得好,爱车也能与我一起慢慢变老。”刘先生开心地笑道。
“交警部门出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当私家车行驶达到60万公里后,会引导车主对相应的车辆进行报废。”吴水良说。
连续3周期车检不过强制报废
“新规中有两项‘强制报废标准’也需市民特别注意。”吴水良说,一种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另一种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以一辆非营运性质的小型私家车为例,使用的前6年要求两年检测一次,第7至第15年要求一年一次,15年后则是半年一检。也就是说,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车,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面临强制报废。”车管所工作人员说,一辆车脱审三次,不管车况如何,都将被强制报废。
吴水良告诉记者,强制报废的3个周期是指连续而非累计的车检周期,对于符合以上两种情况、需要强制报废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应将机动车交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警部门注销。
县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应注意对车辆刹车装置、灯光装置、底盘性能、轮胎磨损、尾气排放等“重点部位”进行充分维护,提高安全系数,便于通过车检,延长车辆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