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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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权利人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系统共享核验,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
(2)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申请人不能到场签字,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1)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
(2)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划拨决定书;
(3)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招拍挂成交确认书、特别约定(补充合同)、拍卖须知;
(4)交地确认书;
(5)成交确认书;
(6)规划红线图;
3、计税证明材料
完税凭证;
三、申请表格:(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站http://qzcs.zjzwfw.gov.cn/上下载)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件,商业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2、税费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