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常山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行政责任人的公告
为做好2022年常山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衢州市防汛防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常山县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调整、落实14个乡镇(街道)及190个行政村(社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行政责任人。现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以上责任人如有调整,则由相对应人任相关责任人。
4月15日进入汛期后,随时可能出现暴雨、洪水,发生洪涝等自然灾害。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切实重视防汛安全,认真、扎实、细致做好防汛工作。
常山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常山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行政责任人名单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