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通讯员 余忆文)3月1日,《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3月3日下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文昌未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条例》内容,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宣传文明养犬知识。
“阿姨,您家养狗吗?现在规定携犬出户活动时间为18点至次日8点,狗狗拉的粪便,要及时清理……”在社区门口,执法队员向社区居民宣传《条例》,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宣讲解读《条例》重点内容,以及违法养犬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等,号召广大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维护社区人宠和谐氛围,创造和谐优美、安全稳定的社区环境。
“以前规定的遛狗时间是到早上7点,对于我们年轻人太早也太赶了,现在时间推迟到了早上8点,让我们的时间宽裕了许多。”不少市民在学习完《条例》解读后,为《条例》调整后的内容点赞,并承诺会严格遵守规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据悉,《条例》对携犬出户的时间、饲养犬只数量、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大型犬及烈性犬出户等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接下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以《条例》为基础的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创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