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获“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日前,笔者从县人民医院获悉,该院作为第一批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示范单位,被授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县人民医院紧紧围绕“基层医院医共体建设下的药学服务”理念,在规范采购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推广慢病管理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接下来,县人民医院将继续完善服务,围绕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一体化管理工作,促进医共体药学进一步发展。
郭元春 供稿
日前,笔者从县人民医院获悉,该院作为第一批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示范单位,被授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县人民医院紧紧围绕“基层医院医共体建设下的药学服务”理念,在规范采购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推广慢病管理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接下来,县人民医院将继续完善服务,围绕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一体化管理工作,促进医共体药学进一步发展。
郭元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