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一、节假日期间,火灾隐患增多,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要引起高度重视,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二、举办民俗活动时,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章动用明火,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三、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要及时维护保养室内外消火栓,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器线路安装敷设,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切实防范电气火灾。
五、汛期气候多变,暴雨频发,容易发生洪涝灾害和山体滑坡,对可能发生的灾情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主动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指挥部通知,同时学习并掌握有关汛期防灾、抗灾、避灾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KTV、电影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要加强值班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七、单位、居民家庭要及时检查和更换残破老化的电线,正确敷设电气线路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过载保护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
八、居民应当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严禁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器具损坏、泄露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及时报修。
九、使用电动车应选择合格产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车辆曝晒和淋雨,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不可在高温、高热环境及楼梯间、安全通道处充电。
十、进入夏天,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告诉孩子不要到河边、湖边、沟渠等处嬉戏,防止发生溺水事故,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十一、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12345或96119举报投诉。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