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紧养老机构“安全弦”构筑老人“幸福港湾”
本报记者 琚较
8月2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我县部分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位于天马街道竹园小区的竹青老年公寓,就养老机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并完整好用,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详细检查。
“消防设施停用就不具备防灭火的功能了,像烟感、喷淋系统就不能够正常使用了,一旦发生火灾,就起不到报警的功能。”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老年公寓存在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检查人员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明确了整改期限。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位于同弓乡的水根老年公寓家和同弓乡养老服务中心,检查发现两家养老机构合作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均没有资质证书,不具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资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该养老机构合作的梓晨浙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嘉兴市桐乡。经了解,该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而第三方检查人员没有相应的资质,因此导致维保效果不好。”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吴辛说。
“下一步,我们会找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单位合作,要求他们每个月来安排人员进行维保,保证场所的安全。”同弓乡水根老年公寓负责人卢秀萍说。
除此之外,检查人员还发现同弓乡养老服务中心水泵房中湿式报警阀存在异常,影响正常通水。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正常使用。检查人员要求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修更换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硬件设施,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齐全、使用正常。“下一步计划组织全县养老机构的负责人集中到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吴辛说。
编后话:老年人由于行动能力较弱,反应迟缓,常因用火不慎、卧床吸烟和电热器具使用不当等而引发火灾,极易酿成严重后果。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在做好安全生产硬件设施配备的同时,加大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老年人的防范火灾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