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江滨和西门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腾空的通告
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常山县江滨和西门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常政发〔2021〕50号),经研究,现将常山县江滨和西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签约腾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正式签约期限
2021年11月27日8时至2021年12月06日24时(被征收人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共计10天,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01日,共计5天;
第二阶段: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4日,共计3天;
第三阶段:2021年12月05日至2021年12月06日,共计2天。
二、搬迁腾空期限
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共计10天。
三、相关规定
根据《常山县江滨和西门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1.提前签约期:2021年11月12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6日24时止;
2.提前腾空期限:2021年12月06日24时前;(提前签约腾空特别奖应于正式签约启动前完成签约且自正式签约之日起10日内腾空完毕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享有该奖励)
3.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按照不同签约腾空阶段给予相应奖励,超过规定的签约期限,不予签约奖励,超过腾空期限所有奖励全部取消。同时产权调换选房顺序按照“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实施,各批次之间依先后顺序选房,同一批次内依签约完成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提前签约期与正式签约期第一日为选房第一批次,自正式签约期第二日起按日为单位统计批次。
四、特别提示
1.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涉及继承的房屋,被征收人须提供房屋产权继承相关文书;
3.被征收人委托他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受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签约相关的材料。
五、签约地点:
西门片区:常山县小叮当成长活动中心内(羽林球场)。
江滨片区:原常山县国际大酒店一楼。
特此通告。
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