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决定召开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农商银行”或“本行”)第八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24年4月18日(周四)下午15:30开始。
(三)会议地点:常山农商银行总行(常山县紫港街道文教东路258号)辅楼二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出席会议人员: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六)列席人员:
1.本行非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
2.大会见证律师;
3.邀请嘉宾。
二、拟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草案);
2.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议案》;
3.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草案);
4.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草案);
5.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机构规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机构规划方案》(草案);
6.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草案);
7.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8.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
9.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报告》(草案);
10.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权管理情况报告》(草案);
11.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草案);
12.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草案);
13.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报告》(草案);
14.审议《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草案);
15.其它需审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按以下要求办理出席登记事宜: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址:常山农商银行总行新大楼(常山县紫港街道文教东路258号)17楼党群工作部。
3.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到常山农商银行总行新大楼(常山县紫港街道文教东路258号)17楼党群工作部领取。
(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24年4月18日(周四),下午3:00-3:30。
(二)会议报到手续:
1.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出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2.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鹏 电话:13732509463
地址:常山农商银行总行新大楼(常山县紫港街道文教东路258号)17楼党群工作部。
(四)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五)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