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在常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常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小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19件、办结5607件,同比分别上升26.1%、27.6%。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74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5.4%。
一、围绕大局,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妥善处理涉企纠纷。……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发挥职能,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294件,审结286件,分别下降9.3%和9.2%,判处罪犯397人。突出重点,把维护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多发性犯罪。审结盗窃案53件76人,故意伤害案36件38人,赌博案15件35人,提高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与纪检、检察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审结假冒注册商标案件2件; 依法审结的侵犯天子果业公司商业秘密案,入选浙江法院2014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25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判处非监禁刑。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为44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缺乏经济能力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成功调解36件,99.1%的案件自动履行,到位金额153万元。
民商事审判调判结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791件,审结2622件,分别上升27%和29.4%。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94件。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承揽等合同纠纷652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6.3%。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委托引导调解152件,成功率达98%。对当事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件,审结14件,比上年各增加10件。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结案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规划、林地确权类各3件,教育行政管理、交通行政处罚各2件,涉政府信息公开1件。注重协调化解,努力从实质上解决行政争议,经过做工作和解撤诉6件,占结案的43%。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26件,全部办结,其中准予征收社会抚养费281件。
三、健全机制,为民司法,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执行工作。用足用活传统执行措施,探索创新执行方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487件,执结2357件,分别上升36.6%和38.7%,执行到位金额1.18亿元。深化执行“五大系统”建设,推进与金融、房管等部门的查控对接,依靠信息技术查询存款、房产等财产信息25649条,其中网上查控房产工作受到省高院院长的批示肯定。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冻结存款、查扣被执行人财产1459件次,拘留被执行人15人。开展民工工资、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431件,标的额1910万元。加强说法释理,妥善处理多件涉执信访案件,避免矛盾激化,提升司法权威。重视执行队伍建设,开展专项活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
创新为民机制。一是继续推进交通巡回法庭“刑民一体”的审判模式。去年结案358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98件,包括对69名“醉驾”人员全部判罪入刑;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60件,结案金额4044万元。注重经验总结,调研报告在全市法院获奖; 加强法制宣传,制作警示案例展板、赠阅《醉驾的伤痛》宣传册,送法进学校、到企业、入社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两位省政法委副书记来常山调研时,先后视察了交通巡回法庭。人民法院报、省政法委和省高院的工作简报对该项工作经验予以介绍推广。2014年交通巡回法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二是完善立案大厅功能。针对立案大厅人流量多、安保工作压力大的现状,首创立案大厅“司法警务室”,市中院已部署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成立以来,司法警务室共处置突发性事件7起,协助化解纠纷30余件。增设银联POS机方便当事人缴费,新设导诉台,聘请导诉员,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司法服务。三是推进档案电子化。聘请扫描公司,加快档案扫描工作,已完成建院以来2.7万册、120万页案卷扫描。分级设置权限,实现档案网上查询借阅。在立案大厅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安装查阅软件,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档案自助查阅服务,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
落实便民措施。推行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6%,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物业、劳务合同案件84件,平均审理天数15天,调撤率达96%。加强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3万元。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解决合理诉求,全年处理来信来访87件次。落实涉诉信访改革措施,向上级申报终结涉诉信访案件2件。芳村、红旗岗两个人民法庭发挥基层优势,共办结案件858件,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从严治院,廉洁司法,有效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坚持反“四风”不手软、改作风不止步,完成了办公用房、削减“三公”经费等8项整改工作。结合“四问常山干部”大讨论,开展“拉高标杆、寻找差距、争创一流”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典型、学先进,2014年有16个集体和个人获县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有4人获衢州市政法系统“百佳政法干警”称号、1个集体被评为“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另有2名干警、1个集体被市中院荣记三等功。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作风建设教育月活动,运用廉政提示手册、警示教育片、廉政党课等形式,教育干警筑牢廉政防线、坚守法律底线。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治“六难三案”问责办法等文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强化正风肃纪,通过实地检查、案件评查、审务巡查,抓细抓小,严查“庸懒散漫”行为,提升作风效能。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学术研讨、课题调研、案例比赛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能力。2014年完成省级调研课题1个、12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鼓励干警在岗学习、提升学历,组织业务培训90余人次,已有14人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在读。重视青年干警培养,推行法官导师制,发挥资深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
五、接受监督,阳光司法,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汇报、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调解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通过上门走访、邀请视察、报送信息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借助浙江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发布工作信息234条,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代表委员征集意见建议33条。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案件沟通协调。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倍增后陪审员达到50名,通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等形式,提升陪审员素质。重视陪审员作用发挥,推进司法民主,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1.2%。
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岗位责任制、法官导师制等1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起运行有序、管理规范、公正高效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把从严要求落到实处。发挥审委会、院庭长的监督指导作用,审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20件,院庭长带头办案1725件,占结案的31%。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审判质量、流程和绩效的监管。科学调整考评指标,实行质效数据月通报制度,注重分析研判,提升办案质效。
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公众开放日活动8次,按规定上网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强法制宣传,组织开展“12·4”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年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40篇。重视新媒体运用,开通官方微博,改版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30条、直播庭审2次。推进网络司法拍卖,运用淘宝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25件,成交9件,总成交额246万元,溢价率达28%,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2万元。加强数字法庭使用管理,去年庭审录像率达到99.5%,居全省法院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作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审判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全会精神,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战略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围绕“两美”常山建设,严厉惩处影响治水拆违的违法犯罪,依法护航“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审慎处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案纠纷,服务我县重大决策的推进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强化帮扶指导,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有效阻断资金链、互保链传递扩散风险,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加强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办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通过执法办案、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助推法治常山建设。
二是坚持严格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把握量刑统一,尊重保障人权。顺应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审理好涉农、教育、就业等民生案件,加大对妇女、老人、儿童、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保护力度。妥善处理经济纠纷,巩固经济向好形势,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有效应对实施新要求,提高行政审判水平。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各项措施,强化联动配合,保障胜诉权益,提升司法权威。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上级部署,贯彻司法改革措施,落实立案登记制、涉诉信访改革和终结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深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完善交通巡回法庭“刑民一体”审判模式,推进司法警务室、档案网上查阅等特色工作。改进审判管理,完善考评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加强官方微博、门户网站、12368司法服务热线的使用管理,及时发布各类审判执行信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履行审判职能和自身建设情况。加强代表联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推进自身科学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正确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凝聚改革正能量。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重点,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注重青年干警培养,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开展教育培训、案例研讨、学术讨论等活动。坚持从严治院,整治“六难三案”,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加强信息化建设,进行高清数字法庭、机房改造,服务办公办案,助推司法公开。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加快芳村法庭迁建,做好红旗岗法庭争创“模范五好法庭”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人民法院肩负重要的历史使命,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法治中国建设,为法治常山、平安常山和“两美”常山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