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本报讯(记者 汪芳)“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亡人事故。”昨日,记者在县安委办看到,该办负责人周宏伟正忙着整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材料,“目前,已有2个乡镇上报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前期摸排情况。”
上月,市安委办印发《衢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贸行业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我县迅速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县有限空间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含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氰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有中毒、窒息、爆炸危险)且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完善封闭、半封闭设备以及地下、地上三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根据方案要求,本次行动将于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及摸底排查工作,建档立案、落实责任、督促整改;2016年2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及培训督查工作;2016年3月底前强化专项整治工作措施,逐步建立起运行良好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我县共开展工贸行业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摸排26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