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做好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报送2016年度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的通
知》(浙防指[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小流域监测预警责任人名单
予以公布。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落实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辖区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的安全管理工作。希各类责任人务必尽力尽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工作,组织落实好具体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平安。
以上责任人如有调整,则由相对应人任相关责任人。附:2016年常山县小流域监测预警责任人名单
常山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6年3月8日
2016年常山县小流域监测预警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