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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6月13日起可以申请城镇公租房及租赁补贴

7月4日结束 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本报讯(记者罗曼琳通讯员邹伟平)6月11日,记者从县住建局了解到,2018年度我县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及分配工作将于6月13日正式开始,至7月4日结束,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提交材料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受理窗口申请受理。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人员、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户籍改革后农业转移人口及纳入三档特殊人群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城镇公租房。”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区分一档、二档、三档家庭主要以经济收入为标准。申请人可到社区咨询或登陆常山县住建局门户网站了解信息,申请表格到社区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直接在住建局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下载,并双面打印(不按规定格式打印不予受理)。
  此外,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含直管公房)实物配租保障的;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辆和摩托车除外)、工程机械的,自申请(年审)公告之日止之前1年内办理机动车、工程机械过户(注销),仍认定为有机动车、工程机械;在企业(公司)占股金额20万元以上或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资金在20万元(含)以上等对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关于租金标准,记者了解到,一档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二档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4元,三档特殊人群家庭按二档家庭租金标准的1.5倍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3.6元,之前已配租的在合同期满后续租,租金按此标准执行。租赁补贴发放数额,按照核准的保障面积乘以各相应档次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标准确定。核准的保障面积为保障面积标准与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