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十条军规”工作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大整风行动,进一步严明“十条军规”,查摆和整改“六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执行“十条军规”工作不力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常山县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不力。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球川镇东山公寓通过虚构集中托养协议、隐瞒未集中托养事实的方式,骗取5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0125元。县残联与球川镇残联分别作为“两项补贴”主管部门与具体落实部门,对制度落实的跟踪督促不到位,以致出现东山老年公寓骗取护理补贴情况的发生,属于典型的“不具体,抓而不实、抓而不紧”。
为此,给予县残联原分管领导刘海滨、球川镇残联理事长徐起厚批评教育的问责处理,给予球川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刘堂华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清查工作不力。2017年6月6日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清查工作,清查各村在参保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参保现象。作为辉埠镇政府具体负责参保清查工作的副镇长胡启新和经办人员徐晓韬在实施清查工作中,仅将清查文件通知发放给相关村报账员,未进行宣传发动和清查布置工作。辉埠村未按照常政办发〔2017〕85号文件要求,对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未被征地但已参保对象进行重点梳理,而是采取询问前任村会计的简单排查法,就以本村“零”不符合参保情况上报辉埠镇政府。此后,辉埠镇对辉埠村上报的“无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情况表也未认真审核,致使未清查出辉埠村14名违规参保人员,属于典型的“上热下冷、责任层层递减”和“照搬照抄、机械教条”。
为此,给予辉埠镇副镇长胡启新、镇干部徐晓韬,辉埠村书记章忠文、主任刘秋萍、报账员杨晓敏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三、“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不力。2018年5月,县委县政府督考办对县行政服务中心“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督查,发现经信局派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陈土有对基础业务知识、事项办理流程等不熟悉及上班时间串岗。经信局在选择派驻中心工作人员中未认真选配业务骨干,疏于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属于典型的“对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
为此,给予陈土有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四、违章建筑防控及管理不实。紫港街道在违章建设防控及管理中,富足山村两委干部未对违建对象进行及时劝阻,也未向街道及时报告,造成多处抢建现象,严重影响街道对外形象,属于典型的“该办的事不办,该管的事不管”。
为此,给予紫港街道富足山村村支书刘卫军、富足山村村主任占安民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五、大桥头乡濛桥村农业旅游项目推进滞后。2018年大桥头乡濛桥村农业旅游项目作为常山县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大桥头乡党委政府于2018年1月1日就项目相关征迁工作进行了分工抓落实,要求濛桥村4月底前完成土地征迁工作,但濛桥村土地征迁工作迟迟难以推进,全县“项目推进年”专项督查活动发现该项目连续2个月推进滞后,属于典型的“做事拖拉、行动迟缓”和“不会想、不去想,不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为此,根据责任分工给予大桥头乡濛桥村村支部委员符鸿军停职检查三个月的处理。
落实“十条军规”,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基本准则,查摆和整改军规落实不力、“六机”问题是大整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引以为戒,对照反面典型,认真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军规意识,真正在大整风行动中转作风、正作风,强化敢担当、有作为的精神风貌。
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