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石平辞去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石平提出的辞去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常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石平提出的辞去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常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