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石平请求辞去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石平提出的辞去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常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1年6月2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石平提出的辞去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常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