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常山县白石镇墟日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白石镇集镇环境卫生,提升集镇品位,保证大白线过往行人车辆安全,杜绝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白石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经过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后,决定对白石镇墟日市场经营秩序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白线白石段、宝石中路路段及集镇区域内所有道路纳入规范范围。
二、取缔大白线墟日马路市场,所有流动商贩必须进入墟日市场指定区域摆摊经营,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不得占道摆设,乱堆乱放乱停车。
三、所有白石集镇沿街店面经营者应自觉遵守集镇管理规定,不得占道经营、乱摆乱设摊点、乱接乱挂,必须服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并按照要求规范守法经营。
四、所有集镇沿街店面业主及墟日市场流动商贩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应保持道路及市场整洁有序。
五、工商、城管、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对墟日马路市场集中整治,严格依法处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及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15年10月2起施行。
中共白石镇委员会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