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度快
今年,我县已淘汰1033辆,任务完成率206.6%
本报讯(记者 黄红霞 通讯员周雁)昨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截至目前,我县今年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33辆,任务完成率达206.6%,居全市首位。
前几天,芳村镇猷阁口村的徐先生来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事宜。徐先生准备报废的是一辆桑塔纳,2000年登记注册。车子现在还可以使用,为何要来报废?这是因为这辆车属于黄标车,我县目前正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黄标车及老旧车废气排放量大、污染严重,及时淘汰它们,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县环保局管理科副科长邹忠利介绍,黄标车指的是排放水平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指的是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车辆。
为加快黄标车的淘汰进程,9月,我县发布了《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行交通限行的通告》,明确规定,自11月1日起,禁止黄标车在县城主城区范围通行。
“目前,我们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以宣传教育为主,多劝导或责令其驶离。”车管所所长王玮介绍,明年1月起,我县将加大查处黄标车的力度,组织交警、交通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适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查处,以执法倒逼黄标车淘汰。
为加强源头控制,交警部门结合办牌、办证、年检等工作,对黄标车、老旧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借助系统平台,将我县所有黄标车、老旧车分辖区罗列,交警牵头、辖区乡镇配合,对黄标车、老旧车逐辆上门验收,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相关部门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环保服务窗口,统一发放汽车环保标志,并定期对车辆尾气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效能监督。同时,借助媒体、短信和网络平台,加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引导车主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