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2月18日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柯耀根代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和今后五年工作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把握历史方位,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提振精气神,全力争上游,为我县深入实施“四四二”战略体系、建设法治常山和平安常山、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