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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融化纠纷的“老舅妈”

———记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蒋芝香



  记者方均良通讯员宋家福夏金俭

  “你们的案情我知道了,我先进去开庭,请你们安排好各自工作,我约大家下午来调解室当面调处吧!”11月14日一早,记者来到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看见被居民昵称为“老舅妈”的调解员蒋芝香正忙着回电话,只见她一手捏话筒,另一只手上的手机也“嘀嘀嘀”地鸣叫着,一时无暇接听。看着这位六旬大妈的忙碌状况,记者事先了解到有关她的一组数据便在脑海中浮现出来,“蒋芝香同志在长达30多年的基层调解生涯中,共参与调解各类大小纠纷18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为政府分忧 为稳定尽力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要心怀大局、服务大局,为政府分忧、为稳定尽力。”在午间短暂的访谈中,63岁的蒋芝香思路清晰、口齿伶俐地向记者介绍起自己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酸甜苦辣经”。
  蒋芝香作为天马街道一位社区居委会退休人员,曾在西门街居委会、红旗街居委会、屏山社区、文峰社区等地担任过主任、党总支书记。1983年起,天生一副热心肠,在居民中威望高的她,被选任为基层人民调解员。期间,蒋芝香还担任过市、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等。在27年的兼职中,她怀着对调解工作的执着与热爱,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技巧,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化解了一起起民间纠纷。
  2009年退休后,蒋芝香被县人民法院聘为参与诉前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参与日常审判的驻庭人民陪审员。“我第一天做人民调解员就认识到,这岗位虽然平凡,但很重要。”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资源整合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面对群众中不断出现的复杂多样的矛盾与纠纷,不管怎样,蒋芝香都会努力付出自己的光与热,不辜负人民对她的信任与期望。”县司法局副局长方龙兵表示。

  勤学业务知识 巧化“疑难杂症”

  蒋芝香在长期调解实践中,逐步摸索提炼出工作“三字经”:“压势头”,处理纠纷时总是用和蔼的笑容先把双方怒气冲冲的气势压下去,然后心平气和做说服工作;“抓反复”,矛盾纠纷的反复性强,她针对这种顽症,采取案结建档,定期回访方式,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反弹;“击要害”,注重矛盾纠纷的核心问题,破解了当事人“心事疙瘩”,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搞联调”,在调解中善于与有关部门、村(居)委会互相配合联合调解,有效促进纠纷高效化解;“心连心”,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时刻把群众苦乐挂在心上。“解决一个家庭矛盾,幸福一个家族,调解一个邻里纠纷,和睦一个社区。”这事她的口头禅。
  “远的不说,就侃侃这桩新案例吧!”提及调解成功后带来的成就感,蒋芝香开心地说了起来。11月1日,她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和洞察各类迷雾式、障眼式假案的“火眼金睛”,识破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件。当天一早,辉埠镇的汪某起诉青石镇的樊某,要其归还45万元本金、32.4万元利息。蒋芝香介入诉前调解时,要求双方出示借条凭证等。她发现,该借条所具明的借款日期在2014年8月2日,但是其便签纸上印刷的出厂日期却是两年后的2016年10月。对此,蒋芝香耐心地劝导双方,“做人要讲诚信!你们存在如此明显破绽的借条从何而来?”当时,双方仍辩称,该借条是两年后补写的。于是,蒋芝香毫不松懈,要求他们俩当场书写自己的姓名。果然,两人写的姓名笔迹与借条上所对应人的笔迹毫不相同。至此,心怀鬼胎的双方当事人,面露尴尬神情,主动向蒋芝香坦白,想通过虚假诉讼,帮助樊某非法转移私有财产。随后,樊某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调解工作,任重道远。蒋芝香通过身体力行,成为业内称赞的基层和谐的“稳定器”“减压器”和“胶合剂”。2002年,她因业绩卓著,获得由省司法厅颁发的“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荣誉勋章一枚;2015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陪审员;今年11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