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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广场”开发商与管理人顺利办理移交手续



  本报讯(记者郑月红通讯员李强)近日,衢州冠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冠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和广州冠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冠科公司”)到常山法院与破产管理人成功办理移交手续,“中商广场”破产案将进入清算阶段。
  衢州冠科公司系“中商广场”的开发商,该楼盘位于常山县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受市场波动影响发生财务危机,无法及时对外清偿债务,承建该楼盘的建筑商浙江启天建设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建设工程款4700万元,因执行不到位而启动破产程序。
  我县法院于今年4月4日受理该起破产清算案,查实衢州冠科公司是广州冠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是职业经理。案件受理以后,经多次通知,衢州冠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拒不配合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为防止证据毁损、灭失风险,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于4月17日对存放在中商广场物业服务中心二楼的财务资料采取扣押的保全措施,并将保全结果通知法定代表人,限期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将采取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由于杨某系职业经理,企业运营管理的决策权全部掌握在唯一股东即广州冠科公司手中,法院一并通知该公司并告知拒不办理的相应法律后果。
  近日,衢州冠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来到法院与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除此之外,广州冠科公司也委派财务人员江某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并向管理人移交了衢州冠科公司的企业证照4份、公司印章3枚。另外,在法定代表人杨某和股东代表江某的见证下,管理人当场对4月17日扣押的14箱财务资料一并进行移交。移交过程有县公证处的公证员现场公证。
  中商广场破产案是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受理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也是有史以来我县涉案标的额最大的破产案件。企业证照、公司印章、财务资料的顺利移交使破产清算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