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住房公积金用于 职工购建住房2.72亿元
本报讯(通讯员 黄海彤)昨日,笔者从县房改办获悉,2013年我县职工购建住房使用公积金2.72亿元,其中购建住房提取(包括还款提取等)11820万元,公积金贷款15474万元。
近年来,县房改办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继续实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70万元;二套房首付50%;职工贷款后实行可选择还贷方式,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住房贷款,既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款,也可以提供逐月按揭还款清单提取公积金,减轻职工还本付息负担。2013年,职工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1391人、6337万元,提取人数比上年453人增长2倍,提取金额增加2475万元。全年共有2347户职工办理支取公积金提前还款,提取金额5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