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新垦造耕地种植和地力培......
“大黄蜂”摆上人行道引热议
客车“体检”保障暑运安全
闲话世界杯
80名人大信息员参加培训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组......
13只画眉放飞东明湖公园
二胡培训欢乐多
农信联社推进“整村授信”示范......
人民医院组织学习评审标准
交通运输法规政策问答专栏
01版: 一版要闻
02版: 要闻
03版: 柚都文艺
04版: 生活·休闲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收藏报纸
上一期
下一期
老版入口
2014年07月05日 星期六
第02版:要闻
版面预览
上一版
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交通运输法规政策问答专栏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有何规定?公路建设项目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