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在常成立
本报讯(记者 童旭 通讯员 段赟)7月4日下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正式揭牌,这也是衢州市首个道路事故处理中心,标志着我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进入全新阶段。
据悉,该事故处理中心位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由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室、民事行政检察室、保险理赔中心、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五大执法服务机构联合组成,实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一站式”服务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成立后,事故双方不仅可以向公安交管机关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民警在接处警后,把交通事故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移交该中心,由中心确定专人,从事故受理开始,对事故接处警、现场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赔偿调解和移送起诉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赔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