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60辆公务用车封存,保留的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本报讯(见习记者 章晨洁 通讯员张晨)公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统一安排部署,所有涉改车辆已于9月10日下午5时30分封停移交,全县涉改确定移交封存公务用车260辆,目前封停在原康京电子收储地块建起的停车场。
按照市车改批复精神,我县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按照公车要公用、公务要保障、用管要分离、公车有标识、公众可监督、社会化保障持续推进、平台管理逐步到位的要求,加快建立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配置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9月2日,2016至2017年度常山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经过谈判,常山县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和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为本次采购供应商。这意味着,今后我县县级机关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在县级公务用车集中保障管理平台保障能力不足时,需租车出行的,可从本次采购名单中自行选择供应商租车出行。
我县公车改革的“靴子”正式落地,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封车后,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将不予派车。但我县还保留了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对保留的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县机关事务局办公室主任刘汉强介绍,改革后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用于保障补贴区域内一般公务出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据了解,除另有规定外,公车都要有明显标志,便于公众监督。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要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