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总规划为11.96平方千米。产业集聚区建设是我县紧抓发展机遇、拓展发展空间、提升产业层次的重大战略抓手。目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还处于规划建设的起步阶段,从环境保护角度上看,能否做到集聚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避免走“重建设、轻环保”的工业发展老路,走出一条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低碳的发展新路子,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一、产业集聚区建设面临的环保问题
1.区域生态定位对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当前,我县既面临加快经济发展的现实任务,又肩负建设和保护生态屏障的重任。根据我县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90%出境水水质要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态定位对常山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2.产业结构现状对产业集聚区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产业集聚区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集约节约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建材、轴承、化工、纺织、食品等是我县工业经济的主导行业,属于传统型和资源消耗型产业,存在着产品低端、附加值低、能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等特征,而高端产品、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新兴产业较少。这样的产业结构,必将对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层次产生较大影响。
3.污染减排任务对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存在一定制约。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硬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我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要比2010年减少10.5%、12.8%、15%和12.5%。虽然我县圆满完成“十一”期间污染减排工作任务,但由于我县的传统产业都是高能耗产业,目前环境容量十分有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大污染物减排指标增量仍很大,减排压力日益加大,环境容量调剂余地较小,成为制约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4.环保基础建设对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支撑力度不足。近年,虽然我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但仍难以满足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废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垃圾处理、集中供热、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无工业水厂和分质供水体制,无集中供热而由各企业分散配套,无污水收集干管而就近超标排入水体,无工业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和处理设施而导致工业废物乱倒乱排。在环保治理设施和监控方面,许多企业环保治理设施陈旧且能力不足。目前,相当数量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预处理就直接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但会降低城镇生活污水厂处理设备使用寿命和处理效果,而且会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三级污水处理的环境基础设施功能。
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环保对策
1.科学规划,绿色引领。要坚持科学规划与产业发展目录相协调,突出绿色引领。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根据我县实际,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环境、资源和生态承载能力,科学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区和生态防护区,防止因规划布局不合理而带来的结构性污染。要顺应发展绿色产业潮流,突出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产业集聚区投资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集中,限制低水平传统产业、高能耗高排放产业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
2.坚持减排,突出转型。产业集聚区的培育发展,要与我县“十二五”减排指标、产业集聚区规划及区内重点发展的产业相结合,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环境功能区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产业特点和主要污染物新增总量压力,压缩重污染高耗能产能。优化配置产业集聚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将污染控制总量优先使用于污染排放低、贡献大的龙头带动型、技术高端型清洁项目,发挥调控效能。要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创新改造、集聚、转型为导向,深化建材、化工等行业污染整治,大力推进水泥脱硫脱硝,着力引进自动化石灰窑、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关停装备落后的设备和企业,淘汰工艺落后的产品。在着力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要以创新、引进、集聚为导向,努力培育新兴产业,重点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群。
3.强化监管,突出环保。产业集聚区在进行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同时,也随之带来污染物排放的集聚,在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环保的引导、监管作用。加强源头把关,实施规划环评,严格项目环保准入,强化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与规划环评衔接,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和减缓污染的对策措施,从规划源头防止集聚区建设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基础建设,加快完善集聚区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大污水处理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发挥基础配套设施的先导效应,增强对外吸引力和聚集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垃圾处置、中水回用、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规划、建设、运行同步。加强执法监管,坚持建设项目环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强化执法查处,抓好日常监测和督查考核,构建制度驱动、整治推动、执法联动、转型促动的环境监管体系,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4.科学配置,持续发展。产业集聚区作为产业集中区、现代化城市功能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和改革创新试验区,必须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逐步推行资源环境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优化产业集聚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配置,为新兴产业让出必要的发展空间。要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努力运用经济杠杆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腾笼换鸟”。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融资方式,加大BT、BOT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产业集聚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要鼓励支持集聚区内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和国际绿色认证,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绿色产品。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政策倾斜力度,从环保政策、环评审批、环境管理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出台财政、税收、污染治理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利用最优化、生产环境清洁化、污染物减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