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做散 服务“三农”
———常山联合村镇银行推出“农场乐”贷款(节选)
为支持“三农”客户创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响应县政府“强化示范带动率先争优发展加快培育现代家庭农场”的号召,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专项的信贷支持,常山联合村镇银行推出“农场乐”贷款。
贷款对象:“农场乐”贷款投向对象主要是从事经营家庭农场的自然人、个体经营户、法人客户。
贷款额度:“农场乐”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合理需求、偿还能力、生产经营规模、贷款担保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借款人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的,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农场乐”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购买种苗、农用物资、生产资料、半成品、商品、生产经营用设施(厂房、大棚等)、经营所需装修、劳务支出及生产经营中的其他临时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农场乐”贷款期限应根据其用途、生产经营周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对“农场乐”贷款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借款人自愿要求对贷款项下生产经营项目和贷款抵押物办理保险的,可享受更为优惠的利率。
还款方式:“农场乐”贷款归还利息时,可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等还息方式;归还本金时,可采取一次还本、分次不定额还本、等额归还本息等方式。
担保方式:“农场乐”贷款可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第三人保证、农户联保、社员联保、特殊关系人保证、担保机构及法人保证等担保方式。
未尽事项,以常山联合村镇银行制定的《“农场乐”管理暂行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