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保基金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险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县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等6部门将于6月至11月期间,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全面复查大额报销票据和费用。重点核查外省、市、县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票据,如发现骗保、套保行为向前追溯。
(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挂床住院、虚假住院、分解住院、降低出入院指征、分解收费、重复检查以及利用社会保障卡非法谋利等行为; 重点检查留存参保人员证(卡)为冒名就诊提供方便、空刷套现、串换等行为。
(三)检查中药饮片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违反中药饮片限方限价规定,乱开中药饮片大处方、高价处方等违规行为。
(四)排查近年来门诊医疗费较高人员。对高额门诊医疗费参保人员进行核查。
(五)核查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欺诈行为。重点查处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待遇的行为;查处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外伤病人在第三人支付后又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行为。
(六)巡查定点零售药店。检查是否存在串换销售日用品、副食品、保健品等行为。
二、举报受理途径
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举报线索,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求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的,要求提供有据可查的线索。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借机诽谤诬告。重特大案件举报有功人员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县级部门举报电话:
县人力社保局:12333,邮箱:cssbcb@126.com;
县公安局:5667768;
县卫生局:5021072;
县财政局:5027314;
县市场监管局:12315,96317;
县物价局:12358。常山县医疗保险反欺诈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2014年7月5日